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国家有关大学生劳动教育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大学生劳动教育内容和形式,完善大学生劳动教育项目体系,2023年3月-6月期间教务部联合二级学院派出了一批学生前往羊角镇谭段村大学生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进行劳动,效果良好。经研究,现决定继续派遣部分学生前往大学生校外劳动教育基地进行劳动实践。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内容
开展农业种植、培育、收割等实践活动。
二、活动参加人员
每个学院从2022级选派1个班级参加劳动。每个学院需派出一名老师带队前往现场,全程负责指导劳动实践活动及保障学生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0月。每天只能安排1个班级前往实践基地参加劳动,一个班级只参加一次劳动。各班级具体劳动日期由学院填写(注意避免冲突),并由教务部实践科与大学生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负责人协商确定。
四、活动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充分动员外出参加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学生,在劳动教育中加强课程思政与劳动实践的有机融合,让学生更深刻地感受到劳动价值和意义,助力课堂教学效果的提升,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2.各学院需提醒学生做好防晒,自备防晒用品:太阳帽、防晒手套,防晒霜等。
3.每个班级需选出2名队长,协助老师管理现场。
4.乘车时需提醒学生佩戴口罩,注意疫情防控。
5.劳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每个班级需提交劳动总结及劳动过程中的视频、现场照片、新闻报道等过程材料至教务部实践科邮箱。
五、其他
1.外出劳动的学生由负责带队教师按保卫部要求申请进出校门(如需),为学生、带队教师购买保险,申请学校用车,组织学生乘车。活动中所涉及的基地费用,租车费用,学生、带队教师的保险费用均由教务部经费承担。活动结束后,负责带队教师填报报销单据,经教务部实践科审核、教务部领导签字后送至财务部报销。具体操作详见大学生校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开展流程(附件3)。
2.校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为系列活动,未来将陆续开展。
3.一次校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可等同于1次校内日常生活劳动教育。
4.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13日下班前报送大学生校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大学生校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至教务部实践科指定邮箱。
教务部联系人:许莹婧
教务部联系电话:0668-2923179
教务部联系邮箱:gduptsjk@126.com
基地负责人:陈总
基地联系电话:13709628998
附件1:大学生校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2:大学生校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带队教师信息汇总表
附件3:大学生校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开展流程
教务部
2023 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