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书写经典,传承文明”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时间:2009-04-30 10:06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2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粤教语[2009]8号)精神,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写字习惯,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培养高深艺术情操,学校决定举办“书写经典,传承文明”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方式
(一)参赛作品按不同书体分类进行
参赛作品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粉笔类(楷书、行书和隶书三种书体混合进行)共7个类别。
(二)比赛设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以院系为单位组织作品送评的形式进行,不接受个人单独上送作品。各院系参赛作品送评日期为5月19-20日,上送地点为教务处师范教育科(即综合办公楼407)。
2、决赛以学校组织初赛入围选手现场书写的形式进行,决赛日期为5月3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选手由学校组织书法专家从初赛送评作品中选定,选手名单5月25日前后在学校语言文字网上公布,请留意。
决赛由学校统一命题,书写内容从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中选取,具体内容由参赛选手在比赛现场随机抽取;
同一选手可以兼报不同书体类别的比赛,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完成书写内容。
二、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书写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软笔作品使用毛笔书写,硬笔作品使用钢笔书写,粉笔作品用白色粉笔书写;
决赛现场所需的桌椅、宣纸、墨水和粉笔由学校提供,其它工具和材料如小黑板、粉笔刷、钢笔、毛笔、墨盒、毛毡等自备。
三、比赛奖项
决赛设类别奖和组织奖,其中每个类别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即软笔类:楷书10名、行书10名、隶书10名;硬笔类:楷书10名、行书10名、隶书10名;粉笔类10名),共设获奖名额70名;以院系为单位评定优秀组织奖3个。
获得类别奖(粉笔类除外)一等奖的选手将代表学校参加广东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决赛。
四、加强组织领导
在学生中加强汉字书写训练,提高汉字书写水平,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是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高青少年语文素养和个人文化修养,提高全社会的汉字规范化水平;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积极作用。
因此,各院系应以此次比赛为契机,积极组织本院系学生踊跃参赛,在推动规范汉字的学习使用,促进汉字书写水平提高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团 委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