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广油〔2025〕25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油〔2017〕4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广油〔2025〕25号)等文件规定,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同意授予2025届结业补考后本科生钟铭锋等355名学生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同意授予2025届6月申请延迟讨论学位的钟汶志等6名学生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同意授予詹政杰等2名学生辅修学士学位、同意授予2024届结业后一年内待结补本科生畅禹钦等10名学生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现将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7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及时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668-2923287,李老师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