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等精神,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推进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鼓励教师编写高水平高质量教材,提高学校教材建设水平和选用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建设重点
1.以国家教材规划为导向,坚持“注重导向、确保质量、打造精品”的建设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师资、学科、平台等优势,建设一批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需要的精品教材。
2.学校重点支持如下选题:
(1)体现学校特色的目标问题导向教材;
(2)将家国情怀、科学精神等思政元素有机融入的教材;
(3)取得“AI+专业”教育教学成果的高水平AI+教材;
(4)面向行业企业实际,结合产业发展需要编写的适用于应用人才培养的产教融合教材;
(5)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新形态教材;
(6)数字化形式的教材。
二、项目申报
此次教材项目共设置两个类别:
1.常规项目。此类支持本科课程教学所需的新编教材、翻译教材等编著的项目。
2.修订项目。此类支持本科课程教学所需和申报教材奖励等要求进行教材修订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与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1.教材第一主编应是我校在编教师,从事本门课程教学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编写水平。
2.近三年来(自2021年9月1日起计算)所主持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类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或在结题过程中获“不合格”“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等结论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教材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立项申报书》,提交拟编写教材的样稿(样稿篇幅须为完整的一章内容)。
2.申报人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交综合办公楼401,电子版发jwcjwkgy@163.com。
3.教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4.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教材项目。
四、管理要求
1.教材建设周期为两年。立项建设的教材采用项目制管理方式。立项一年后,教材建设团队提交教材初稿,教务部组织中期检查。立项两年后进行结题验收,立项建设教材已在出版社正式出版,通过结题验收。
2.立项教材应按项目立项任务书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擅自变更。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承诺的期限完成。需要延期者,应提前3个月由主编向教务部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延期一年。如无适当理由,未按照学校规定期限出版的教材,取消立项资格。学校加强过程管理,进行定期检查,未完成建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教材项目。
4.学院应加强对立项教材的检查督促,保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优先选用精品教材。教务部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立项教材进行检查,编写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取消立项资格。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2923816
工作邮箱:jwcjwkgy@163.com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立项申报书
附件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