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粤学位〔2021〕5号)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启动了工程力学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审核工作。目前已完成专业申请、学院审议、同行专家论证审核环节,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工程力学专业增列为我校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并报请省学位委员会审批。现将审核结果、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以及工程力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申请材料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4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可书面向教务部反映(书面材料请于4月17日17:30前交至官渡校区综合楼402室)。反映情况时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0668-2923287,电子邮箱:gduptxjk@163.com。
附件:1.工程力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材料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广油〔2025〕25号)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