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师范生线上研修学习的通知

时间:2024-02-23 14:5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接省教育厅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组织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3号)(附件1)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教师教育研修工作,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研修对象

全校全体师范生

二、研修方式

各学院师范生需按照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学习指南及操作手册要求(附件2),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专题进行学习。

三、研修时间及研修内容

纳入免试认定范围(学前教育专业、物理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师范毕业生于2024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学习,其余师范专业今年内完成学习,由各二级学院进行监管与记录。

师范生研修内容应涵盖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专题中所有内容。平台操作及学时获取方式具体参考《免试认定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学习者学习指南》(附件3)

四、其他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组织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3号)文件精神,研修学习和课后测试情况与专业办学质量审核相关,与后期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范围调整有关。另外,按照《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师范生研修考核作为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的组成部分,纳入师范生培养过程和结果质量监测。故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师范类专业学生的研修学习监管及考核工作。

                                                                    教务部

2024年2月24日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组织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3号)

2.免试认定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学习者操作手册

3.免试认定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学习者学习指南

4.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