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1 20:3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18 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95 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16〕43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教师须按照“教师推荐、院(系)初审、专家审核、学校确认”四个程序选用2024年春季(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为做好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组织审核合格的境外原版教材可以直接选用(附件1)。

二、拟选用未经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教师用书仅限于学生用教材及与教材配套的参考书(包含原版进口/影印/翻译/编译),教师要填写提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2024学年度春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表》(附件3),充分说明选用境外原版教材的必要性、适用性,经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连同教材样书在2023年12月13日前报送教务部教务科,同时把以上(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1065784836@qq.com ,需教务部协助购买教材样书的须提前联系教务部教务科。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2923753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务部

2023年10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