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5 18:3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教材选用工作程序,完善教材选用审核机制,保证高质量高水平教材进入学校课堂,根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结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选用及评估管理办法》(广石化学院〔2014〕28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16〕43号)、《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要求,现拟对2023年秋季(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开展教材(含各类实验实习、设计指导书、实验报告)选用及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

(一)课程选用教材首先应适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涉及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简称“马工程教材”),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最新教材目录及对应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在适合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的基础上,原则上应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或精品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或获奖教材,以及自编高水平教材。

(三)选用境外原版教材,按学校实际情况尽量选用知名教材(知名教授编写、知名出版社出版、知名大学选用)。

经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审核合格的境外原版教材,可以直接在系统选用(见附件2)。

(四)原则上应选用近三年出版或修订的教材。

(五)相同的教学要求的同一门课选用相同教材(不包括与教材配套的参考书),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两种(或以上)教材的,须由课程所属单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3),经教务部批准才能选用。

二、选订教材查询方法

(一)教务系统自带近三年使用的教材目录,在系统“书目库信息”窗口查看教材征订目录。

(二)未能在系统“书目库”查到所需的教材信息的,教师直接在“书目库”新建教材信息,新增教材信息需待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书目库”选用。

(三)网上查询:中国国家图书馆联机公共目录查询系统(网址:http://opac.nlc.gov.cn)、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网址:http://www.sinobook.com.cn)或各出版社网站。

三、境外原版教材选订要求

教师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具体必须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四、马工程重点教材选订要求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精神,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涉及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课程须按指定“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选订。

各学院要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充分认识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在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学院要把使用马工程教材纳入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课程教学计划,凡是开设与马工程教材相应的课程必须把马工程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

(二)未开设与马工程教材相应课程的,鼓励对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逐步把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议对应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并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

(三)学校把马工程教材使用情况统一作为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支撑数据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平台数据库基本指标。

(四)学校将建立马工程教材使用情况年度检查和通报制度。

五、教材征订工作的流程及要求

教材征订在教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38.250.43/2023-2024秋季教材征订”的界面上进行,系统操作详见“教学系统教材征订操作指南”(见附件4)。

(一)教研室主任根据下学期的教学任务核对课程并指定征订教师,下达的教材征订任务须与人才培养方案及排课一致。

(二)教师征订教材从“个人事务(我的工作)”→“教材征订”等窗口查看自己的征订任务并选用征订教材,确认所填征订信息无误后,再由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

(三)教研室主任从“教务管理”→“教材计划”→“教材征订管理”等窗口审核本教研室的教材征订信息,以教研室为单位单面打印“教材征订信息表”,确认无误后才提交。

1.公共课用书征订:是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类型是公共基础课的课程。

2.教师用书征订:按实际教学需要量征订教师用书,教师用书仅限于学生用教材及与教材配套的参考书。同版本的教材在三年内不得重复领取。

3.学生用书征订:核对学生班级,避免因错订、重订、漏订教材而影响正常教学。

4.公选课用书征订:根据下学期确定开设的公选课课程进行教材征订(学生选课后成功开课的公选课任课教师可征订教师用书,课前不统一征订学生用书,学生可自愿购买学生用书)。

(四)教研室主任在系统审核征订的教材信息,并单面打印《教材征订信息表》(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部教务科,一份留本学院备查),经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统一由本学院教务员收齐在2023年7月5日前报送教务部教务科。

(五)教材征订回告的处理:征订教材的教师从系统中“教材征订”→“已征订教材”等窗口中查看反馈的征订回告信息,系统有回告信息需进一步处理的相关教师务必作出回应,及时根据回告信息作出相应的处理。

各学院须严格执行报送时间,教研室主任须认真审核教师所提交的教材征订信息,教材征订审批表报送教务科后,若有调整教学任务的,应立即告知教务科并做好相关教材补订工作,以确保所调整课程开学有教材。

 

  

 

 

教 务 部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