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教〔2026〕41号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95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16〕4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教师须按照“教师推荐、院(系)初审、专家审核、学校确认”四个程序选用2026年秋季境外原版教材,为做好境外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审核确认境外原版教材目录汇总表(附件1)的教材,教师可直接在教务系统选订使用。
二、拟选用未经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包括原版进口/影印/翻译/编译),教师须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2027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须充分说明选用教材的必要性与适用性。纸质材料经学院审核盖章后,连同教材样书报送至教务部教务科401室,同时将附件2、附件3电子材料于2026年6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1065784836@qq.com。如需教务部协助采购教材样书的,请提前联系教务部教务科。未经选用程序报批及审核的境外教材,一律不得进课堂、不得擅自预订、发放和提供给师生使用。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23753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已确认境外原版教材目录汇总表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审批表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2027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
教务部
202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