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教材奖励及教材工作量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22 13:16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年教材奖励及教材工作量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书育人   工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书育人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的通知,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出版奖励及教材工作量申报

(一)奖励及工作量计算标准

1.教材出版奖励原始分值(分)以本校教师实际编写字数计算

出版社

一级(最高200分)

二级(最高100分)

分/万字

6

4

2.出版教材工作量标准(分)以本校教师实际编写字数计算

出版社

一级

(最高200分)

二级

(最高100分)

三级

(最高60分)

四级

(最高20分)

分/万字

6

4

2

1.4

说明:各类出版社等级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

一级:(1)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华书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学技术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等;

     (2)国际知名出版社: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pringer, Elsevier, ST.Jerome, John Benj, amins, J wiley&Sons, Wiley Blackwell, esly-longman, The Thomson Corporation 等。

二级:全国百佳图书出版社(已属于第一级别的除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推荐出版社、中央级出版社、国外出版社等。

三级:除一级、二级出版社外的其他出版社。

四级:经学校教学主管部门认可的自编教材。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1.我校教师公开出版的教材;

2.我校教师完成且经审核同意使用的自编教材讲义。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提交公开出版教材样书1本,并复印样书的封面、作者、版次、前言的页面内容;

2.提交“自编教材(讲义)选用(印制)申请表”以及自编教材(讲义)1本,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指定邮箱;

3.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教材出版奖励及教材工作量申报表(含获奖教材)》(附件1);教师出版教材数据将要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教师填写申报表时,姓名及工号需填写完整,出版日期要填写到月,ISBN不能为空,编码中的横杠不能省略。

二、教材建设奖励及教材工作量申报

(一)申报依据

1.教材建设奖励:严格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书育人工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代表性成果评价”第九条“教材建设”附件 《教材建设奖励原始分值(表3)及说明》 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2.教材建设工作量:严格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书育人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第三章“教学研究工作量”第十三条“教学成果类”第二项“教材建设”第1点附件 《教材建设奖工作量标准(分)(表2)及说明》 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范围: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各类教材建设正式表彰的成果;

 2.成果类型: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教材,若入选国家级及省部级规划(精品)教材建设项目、获得国家级及省部级教材建设奖,学校予以奖励。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届广东省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名单的通知(附件3)、附件+首届广东省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名单(附件4);

2.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教材出版奖励及教材工作量申报表(含获奖教材)》(附件1)。

三、统一报送时间及方式

1.电子材料报送:各学院统一把申报的电子版申报表及佐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注“学院十2025教材奖励及工作量申报(含获奖教材);

2.纸质材料报送: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后,于2025年12月26日前报送至教务部教务科(综合楼401室)。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2923753,  邮箱:1065784836@qq.com

 

 

教务部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