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向本单位教师转达并开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名额
申报推荐的成果中:论文和研究报告共10篇、专著5部。
二、成果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成果必须是我省高等教育工作者为主体完成的成果。个人排名第一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参与1项(须由前二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三)参评成果分学术论文类、学术著作类和研究报告及其他类。学术论文类包括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高等教育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类包括高等教育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但不包括教材、论文集等;研究报告及其他类包括得到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负责人或其职能部门批示认可和采用的高等教育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四)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申报本奖,在发表或出版时须在适当地方标注课题立项单位、课题编号,在一定层级和范围被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同样需要在适当地方标注或附上有关党委或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或有关高校、或有关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将得到优先评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奖:
1.已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电子出版物;
4.论文集、教材、教辅材料、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
5.未解密的涉密成果。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第一阶段仅收电子版材料。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1日10点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wcguangdong@163.com。不接收个人形式的申报;逾期未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包括:
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表(word格式);
2.参评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等成果(PDF扫描版1份);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电子版Excel文档和PDF盖章扫描版)。
(二)第二阶段提交纸质版材料。待评审结果出来后,获学校推荐成果提交相关材料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408)。提交材料包括:
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表一式三份;
2.参评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等成果原件一式一份,如原件无法提供,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联系人:教务部教学研究科 赵超 2923351
附件: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教 务 部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