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7 10:20     点击数:

广油教〔2024〕67号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粤教高〔2021〕3号)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项目推荐及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二、项目类型及数量

2024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和数量主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限额及学校已立项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计划遴选推荐7个类别共22项(其中,质量工程项目8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4 项),根据不同类别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情况择优推荐,详见下表:

表 各类项目拟推荐数量

三、推荐立项条件

2024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对象须先在校内立项(以发文为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3年来(自2021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所主持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校级一流课程)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校级验收;

(二)近3年来所主持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校级一流课程)验收结果为“不通过”或撤项项目;近2年来所主持的项目验收结果为“暂缓通过”或延期项目;

(三)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四)2024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六)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四、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申请书,于10月9日23:59前登录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s://zlgcgl.gdupt.edu.cn/(使用手册见附件)填报并上传建设任务书、佐证材料(含目录的PDF文件)等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项目所在单位于10月10日15:00前登录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手册见附件)并审核各项目材料。逾期系统将关闭。

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0日17:00点前将PDF盖章扫描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wcguangdong@163.com。

(二)纸质版材料

待校内评审结果出来后,获学校推荐项目提交相关材料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408)。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本年度经费预算需财务部盖章,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在编制经费预算时必须科学、合理、可行,经费预算标准请参考《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见附件1)对应项目的经费投入最低标准来编制预算。具体立项项目经费依据学校实际经费情况划拨。

所有申报材料均在网上公开评审,请严格审查,确保不违反有关法律及保密规定。

(二)省厅系统填报

获推荐的项目于10月30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账号密码由教务部统一分配)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材料。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填报项目材料或填报材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立项。具体材料网上填报事宜将在项目评审结束后,由教务部统一完成加盖财务部公章及学校公章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各类别项目请对照项目类别填写建设任务及实施方案,未按照指定申请书要求填写的,不予立项。本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是分类制定的,各项目负责人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申报书第二页“填写说明”,按照要求来完成。

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上传或资料不完整的项目视为无效。所提交汇总表内列出项目与系统填报项目凡不一致的不予立项。

联系人: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408),林秋丽,0668-2923351

附件(打包下载):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3.各类型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4.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手册


                                                                                                           教务部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