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三届普通高校美育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请各二级单位仔细阅读通知,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赛。
参赛条件:我校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设计类课程的专(兼)在职在岗教师(含艺术团指导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教龄满2年(年龄及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已参加过往届省级及以上基本功展示活动获一、二等奖的教师不得再参加。
名额要求:(1)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总名额不超过4 人。若报名人数超出限额,教务部将统一组织校内遴选,择优上报。(2)音乐教育类专业可额外推荐1名教师参赛,不占用上述4人名额。
有意参赛的教师,请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4),于2026年10月3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jwcjxfzk@163.com,邮件主题命名:美育基本功展示报名-XX学院-姓名。
教务部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