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3 09:14     点击数:

广油教〔2023〕4号

各学院:

学校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拟在2023年3月份开始,本次转专业可跨学院转专业。为做好转专业工作,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油〔2017〕49 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符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油〔2017〕49 号)第三章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本科生。

二、接收计划

详见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各学院协调各专业可转入名额数(附件一)。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进度

1、提交转专业申请

3月13日至17日,各学院根据各专业转出人数的限制组织符合转专业条件并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填写并提交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二),并将申请表纸质版(未返校的提交电子版,须有本人手写电子签名)交至各学院教务员汇总。各学院须提醒学生认真对照学籍管理规定中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转专业可能出现的各种利弊,谨慎申请。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2023年3月22日前,各学院转专业审核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同意转出的,填写《转专业学生转出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三),同时出具学生的在校表现证明、成绩单和所在专业排名,将初步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提交至教务处;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同意转出的,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拟转入学院考核

2023年3月31日前,各学院转专业审核小组对拟转入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并同意转入的,将初步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提交至教务处;对不同意转入的学生,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复核、公示与审批

2023年4月7日前,教务处对转入学院同意接收的转专业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的结论,根据审核结果,呈送分管校领导批准,并向全校公布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将申请材料退回转出学院,由转出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5、发文公告

学校正式发文公告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发文原件发放到各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按文件通知获准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异动手续。

 

联系人:教务处学籍科2923287

 

附件一: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各学院各专业可转入名额数

附件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三: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四: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教务处

                              2023年2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