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奖状管理,现就比赛奖状盖章事宜明确如下:
1.挂名要求
所有需盖章的奖状须统一标注“广东石油化学院教务部”作为主办单位,未挂名教务部的奖状不予盖章。
2.材料提交
申请盖章时,需同步提供加盖项目组公章的公示名单(含获奖人姓名、奖项名称、获奖等级等信息),作为核查依据。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者,不予受理。
3.流程说明
盖章前需提前3个工作日联系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预约;
盖章地点:教务部办公室(行政楼40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4.其他事项
严禁私自刻制或伪造公章,违者将严肃追责;
获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公平公开。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如有疑问,请联系实践教学管理科陈老师或梁老师(0668-2923179)
广东石油化学院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