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03 15:42     点击数:

广油教〔2021〕87号

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到位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订各二级学院 “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体现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要有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尤其要明确各阶段需要完成的任务和时间进度安排。

2021年12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公示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通知公告”栏目,文档命名统一格式:**学院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为便于学校管理端下载留档,通知公告上传附件处请添加工作计划的电子稿文档。

2、各二级学院指定专门教务员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通知、系统的信息维护、材料的整理提交等工作;安排好专业负责人负责相关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及时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做好学生的论文指导、科研诚信教育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

二、依托毕设系统,加强过程管理

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使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系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和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登陆网址为:https://co2.cnki.net/Login.html?dp=gdupt&r=1637054442617&cas=1,系统首次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为工号或学号,如已修改过密码按修改后的密码登录。请学生、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等人员根据各环节时间节点要求,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毕业设计(论文)相关通知和表格可以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或者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查看。

三、选派优秀指导教师,加强指导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是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的关键,指导教师要明确职责,增强责任意识,确保精力的投入。指导教师须认真审阅学生的开题报告,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鼓励学生创新,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有一定科研或生产设计经验、对课题熟悉的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可协助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开展指导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一般不超过8人。如确因指导教师不足,需增加指导人数的,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

3、鼓励各学院安排校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担任指导教师,与校内相关专业教师联合指导。原则上工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中来自校外的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占15%左右。

4、指导教师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应保证指导学生的次数,建议每周不少于三次,并在系统中保留相关指导记录,如需上传照片、扫描件等指导记录可以以附件形式上传。鼓励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文档进行在线批注。

5、指导教师负有对所指导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研究规范教育以及意识形态把关的责任与义务。对毕业设计(论文)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引注不规范及意识形态偏离等情况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其中,对意识形态存在问题的情况要及时纠正,并将情况报告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四、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要求及进度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包括前期工作、中期工作和后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包括师生动员、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任务书下达、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等工作。

教务员根据本学院的工作安排,完成毕设系统的基本设置、信息维护、角色设置及提醒各角色人员启用电子签名等工作。其中,在系统设中置教学副院长角色,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过程的审核督导。各个专业根据需要设置教研室主任角色,负责相应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环节的审核工作。

有关选题工作,要求如下:

(1)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培养方向,要求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结合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社会实践等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题目,理工科类结合工程、科研与生产实践类课题的比例应≥80%,有条件的学院可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拟定题目,采取联合指导的方式,由校企双方导师共同指导。

(2)题目要有一定的工作量,深度、难度适中,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以培养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综合能力、创新能力、适应社会的需求与科技发展的需要。

(3)在选题方式上,要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做到自选与分配相结合,原则上选题要保证一人一题,不能雷同,如课题确需多人合作,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学院批准,每个课题组最多不超过3人,且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撰写各自的设计(论文)部分,独立进行答辩。

(4)课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改,须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更改。

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原则上需于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如因专业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需及时提出延期申请,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各二级学院请合理安排选题工作、任务书下达、开题工作等环节的工作起止时间。

2.中期工作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要求,各学院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中期检查工作,对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工作进度及教师的指导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学生的设计(论文)进展及时进行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学生须在毕设系统中完成中期报告的提交,各学院和各专业分两级分别在毕设系统中填写中期检查表。学校也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4月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工作。

3.后期工作

后期工作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交叉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评优、工作总结等工作。

按照教育部关于对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的有关精神,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将成为常态。学校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抄袭行为的检测力度,对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并设置毕业(设计)论文的校内互检环节。校内互检是检测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与本校同届以及前些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重复率,校内互检重复率不得超过50%。检测工作需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相关模块中进行。答辩前每名学生原则上有两次学术不端检测机会,无合理理由不得申请额外增加检测机会。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稿后,指导教师审核内容合格后,点击“审核通过”,系统自动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稿进行检测并生成检测结果。答辩后若学生的论文有修改,须再次进行查重检测,确保符合规定方可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稿,系统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稿检测结果为准。

查重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一般重复

B

30%< R<50%

中度重复,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50%

重度重复,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1)检测结果为A类时,由指导老师审核确认不存在抄袭行为的,可直接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要求R≤25%。

(2)检测结果为B类时,不允许参加第一次答辩,由指导教师通知学生本人按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后须申请复检,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复检,复检后的R≤30%者,由指导老师和所在专业指定另外一位审阅人进行审核,确认无抄袭行为后,方可参加第二次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和答辩,且最终成绩不能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复检后文字复制比仍大于30%者,则按检测结果C类进行处理。

(3)检测结果为C类时,取消该生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和答辩资格。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本人跟随下一年级学生重做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阶段,各学院应根据工作要求成立答辩委员会,2022年5月27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交叉评阅、答辩工作及成绩评定和录入工作。学生成绩除了需要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的录入外,须同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成绩录入。

各学院于2022年6月3日前在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和归档材料的上传及审核工作。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

2022年6月18日前,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公示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通知公告”栏目,文档命名统一格式:**学院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为便于学校管理端下载留档,通知公告上传附件处请添加工作总结的电子稿文档。同时,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及时组织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和教学档案管理人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档案及过程管理材料的存档工作。

五、实行差异化发展,结合专业情况制定考核标准

对于部分情况特殊的专业,在执行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统一考核标准(含学术不端检测标准)时存在实际困难的,可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专业特点的考核标准。制定新的考核标准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充分考虑专业认证标准、行业标准、职业标准等要求。

2、应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形式,并明确体裁、内容、篇幅、图标大小和数量、参考文献要求、外文翻译要求、学术不端检测要求等。

3、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调研论证报告,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调整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标准审批表》(见附件2),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申请调整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标准(含学术不端检测标准)的专业,须于2021年12月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1、学校已统一对管理系统进行了系统设置,各学院原则上应遵循学校统一工作安排。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学院的工作情况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设置进行适当调整,但只能适当提前,不能延后,以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进度。

2、因工作交流的需要,请各学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务员及教学副院长加入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QQ群,群码:

教研室主任或教师可加入毕业设计(论文)交流QQ群,群码 :

本通知未尽的事宜或其它需要交流沟通的事项,将会在工作群中说明沟通。

3、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对成绩优秀、具有重要实用价值和较好的经济效果,得到社会有关方面较高评价;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有独到见解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结束后,在毕设系统内完成毕业设计推优工作,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比例为专业人数的15%以内。

4、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工作进度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和工作进度情况将作为科学发展观指标体系考核指标。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更审批表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调整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标准审批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