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第二课堂项目负责人:
学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挖掘第二课堂育人价值,提升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现立项支持一批第二课堂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合理规划进程,按期完成项目任务,结项要求如下:
一、结项材料
项目完成后,须提交如下材料:
1.过程佐证材料
提交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新闻报道、现场照片等电子版材料,以记录项目开展的过程,佐证项目落实的真实性。
2.项目成果材料
提交项目活动开展完成后的教学成果、文化产品、展演及赛事结果等电子版材料(如有)。
3.项目总结材料
(1)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纸质版(需学院领导签字及学院盖章)和可编辑Word版。报告须图文并茂,内容包含项目名称、时间、人员、开展情况、结果与总结等,并严格按附件2格式排版。
(2)提交总结视频。视频需画音清晰,展现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第二课堂成果、学生反馈及项目负责人评价总结(负责人出镜不少于一分钟),以记录第二课堂开展过程,为后续建设与宣传提供素材范本。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期组织实施项目活动,项目完成后,须及时将纸质版结项材料提交至官渡校区综合楼407室,并将电子版结项材料打包发送至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gduptsjk@126.com。邮件命名格式统一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第二课堂结项材料”,以便顺利开展结项工作。若未按规定格式命名邮件,导致结项材料无法被检索,进而造成结项及报销工作延误,相关责任由各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二、经费使用和报销
1.获资助的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标准合理使用经费。项目资助经费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经费。
2.各项目负责人按照2026年第二课堂项目结项要求提交完整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到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待材料审核通过后,实践教学管理科将授权给项目负责人进行第二课堂报账。
3.报账金额不能多于项目支持的总金额。
4.考虑到年底学校财务部申报待核销的单据较多,请务必在11月前完成项目结项及报账工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账,导致无法报销的情况出现,各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具体报销流程见附件4。
5.不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者,不予报销经费且将不再支持其之后的第二课堂项目申请。
联系人:陈文浩、梁国茂
联系电话:0668-2923179
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gduptsjk@126.com
附件: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二课堂项目总结验收表
2.第二课堂项目总结报告排版格式
3.第二课堂项目总结报告排版格式参考模板
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二课堂项目报销流程
教务部
202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