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2024年拟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4-12 18:0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学校鼓励师范类专业开展专业认证工作。

请拟于2023、2024年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学院,在2023413日下午5:30分前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计划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教务部师范教育科(综合办公楼404室),电子版发送到 gyjwcsfk@163.com


教务部

202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