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8 10:02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号) 要求,学校研究制定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广油〔2022〕22 号)。为做好2022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2届学前教育师范生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确定任教学科与任教学段

根据我校师范生招生实际,此次只组织学前学段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二)考核分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时间安排

(一)考核报名及审核

文法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2年4月19日之前进行报名,并于4月21日之前统一对报名人员名单进行过程性考核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报给教务处师范教育科。

(二)学校统一组织教师职业综合能力能力测试(笔试)

学校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要求,统一命题,于4月29日上午统一组织《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笔试。笔试准考证于考前两天发放至学院。

(三)学院组织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文法学院对符合资格的考生于4月29日下午进行教师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并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提交给教务处师范科,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等过程性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四)考核结果上报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颁发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学校于4月30日前完成教师培养过程性考核、教师职业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和教师职业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并将成绩汇总后进行公示。5月5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人员信息表;5月底前,完成向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工作。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相关单位应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广油〔2022〕22 号)做好宣传及考核等工作,严把认定范围,确保考核质量。

(二)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高质高效做好报名、培养过程性考核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等具体工作。

(三)各相关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广油〔2022〕22 号)

2.文法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细则(广油文法〔2022〕1 号

3.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表、成绩表


教务处师范教育科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