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 诵读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时间:2026-06-03 16:48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使用汉字的意识和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诵读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赓续文脉,典耀中华

二、参赛对象与组别

1.本次比赛分为教师组、学生组。

2.参赛者必须参加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中的语言文化知识及诵读常识测评且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本校在职教师及在校学生。

三、推荐名额

各组推荐名额待省赛通知发布后另行公布。

四、比赛时间

即日起到6月15日。

五、比赛形式

本次校内选拔赛采用线上比赛的方式进行,参赛选手需根据比赛要求自行录制比赛作品,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通知要求提交参赛作品。

六、比赛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要求

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经典诗词、文章、优秀图书内容节选,以及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民间文学类项目。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出版、发表时间2年以上并被广泛传播。中小学生(含中职)参赛者优先从统编语文教材中选择作品。诵读文本主体前后可根据需要增加总计不超过200字的过渡语(计入总时长)。改编、网络以及自创文本不在征集之列。

(二)形式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为2026年新创作录制的视频,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为3-6分钟,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修音。录制仅限一个场地,不得切换多个场地。

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原文作者、参赛组别,不得出现参赛者姓名、学校、指导教师及所在地等信息。视频文字须使用规范汉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应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不得出现与诵读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三)其他要求

诵读须使用普通话,在以诵读为主的基础上,可适当借助吟诵、音乐等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鼓励展现地域、民族语言文化的作品。鼓励以团队形式诵读,团队人数不超过20人。

诵读作品的参赛者仅限诵读人员,伴奏、摄像等人员均不作为参赛者。每位参赛者最多可参与个人和团队诵读作品各1件。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能为参赛者提供专业指导。多件作品获得一等奖的同一指导老师不重复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参赛者应使用规范汉字准确填写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单位或学校等信息。作品上传时间截止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七、作品及报名表提交

请参赛者于6月15日下午15:00前将参赛视频作品按照“学院+专业+班级+作品名称+姓名”的方式命名,将作品连同参赛选手报名情况表一同发送至邮箱:gyjwcsfk@163.com。

工作联系人:孙老师,代老师,电话:0668-2923351

附件:

1、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函〔2026〕1号) 

2、2026年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诵读大赛校内选拔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语言文字工作中心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