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2024年教材奖励及工作量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书育人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书育人工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工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教材奖励及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出版教材奖励标准
出版社 |
一级(最高1万元) |
二级(最高0.5万元) |
万元/万字 |
0.03 |
0.02 |
以本校教师实际编写字数计算。
(二)出版教材工作量标准
出版社 |
一级 (最高200分) |
二级 (最高100分) |
三级 (最高60分) |
四级 (最高20分) |
分/万字 |
6 |
4 |
2 |
1.4 |
以本校教师实际编写字数计算。
说明:
1.出版社分级。一级: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二级:中央各部委出版社、各省(直辖市)的人民出版社、科技出版社、教育出版社、大学出版社等。三级:由学校负责认定(国家承认的、具有法人资质的出版社)。四级:经学校教学主管部门认可的自编教材。
2.以本校教师实际编写字数计算。
3.境外出版社类别需经学校另行认定。
三、申报教材奖励及工作量范围
(一)我校教师公开出版的教材。
(二)我校教师完成且经审核同意使用的自编教材讲义。
四、申报教材奖励及工作量须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公开出版教材
1.提交教材样书1本。
2.复印样书的封面、作者、版次、前言的页面内容。
3.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奖励及工作量申报表》(见附件)。教师填写申报表,出版日期要填写到月,ISBN不能为空,ISBN编码中的横杠不能省略(例978-7-11-137352-1),姓名及工号需填写完整。
(二)自编教材(讲义)
1.提交自编教材(讲义)1本,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2.填报“自编教材(讲义)选用(印制)申请表https://jwb.gdupt.edu.cn/info/1045/1227.htm,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3.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奖励及工作量申报表》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本校教师申报教材奖励及工作量,经教研室主任、各学院教学副院长、院长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统一由本学院教务员在2024年12月18日前提交相关样本到教务部教务科,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1065784836@qq.com。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2923753
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奖励及工作量申报表
教务部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