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教材奖励及工作量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9 11:15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2024年教材奖励及工作量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书育人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书育人工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工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教材奖励及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出版教材奖励标准

出版社

一级(最高1万元)

二级(最高0.5万元)

万元/万字

0.03

0.02

以本校教师实际编写字数计算。

(二)出版教材工作量标准

出版社

一级

(最高200分)

二级

(最高100分)

三级

(最高60分)

四级

(最高20分)

分/万字

6

4

2

1.4

以本校教师实际编写字数计算。

说明:

1.出版社分级。一级: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二级:中央各部委出版社、各省(直辖市)的人民出版社、科技出版社、教育出版社、大学出版社等。三级:由学校负责认定(国家承认的、具有法人资质的出版社)。四级:经学校教学主管部门认可的自编教材。

2.以本校教师实际编写字数计算。

3.境外出版社类别需经学校另行认定。

三、申报教材奖励及工作量范围

(一)我校教师公开出版的教材。

(二)我校教师完成且经审核同意使用的自编教材讲义。

四、申报教材奖励及工作量须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公开出版教材

1.提交教材样书1本。

2.复印样书的封面、作者、版次、前言的页面内容。

3.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奖励及工作量申报表》(见附件)。教师填写申报表,出版日期要填写到月,ISBN不能为空,ISBN编码中的横杠不能省略(例978-7-11-137352-1),姓名及工号需填写完整。

(二)自编教材(讲义)

1.提交自编教材(讲义)1本,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2.填报“自编教材(讲义)选用(印制)申请表https://jwb.gdupt.edu.cn/info/1045/1227.htm,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3.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奖励及工作量申报表》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本校教师申报教材奖励及工作量,经教研室主任、各学院教学副院长、院长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统一由本学院教务员在2024年12月18日前提交相关样本到教务部教务科,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1065784836@qq.com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2923753

 


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奖励及工作量申报表

 

 

教务部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