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教〔2024〕43号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7-2018 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95 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16〕43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教师须按照“教师推荐、院(系)初审、专家审核、学校确认”四个程序选用 2024 年秋季(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为做好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审核合格的境外原版教材(附件1),教师可直接选用。
二、拟选用未经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或教参(包含原版进口/影印/翻译/编译),教师须提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4-2025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 3), 填写时充分说明选用境外原版教材的必要性、适用性,经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连同教材样书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前报送教务部教务科,同 时 将 以 上 ( 附 件 2 、 附 件 3 ) 电 子 版 发 到 指 定 邮 箱1065784836@qq.com。需教务部协助购买教材样书的须提前联系教务部教务科。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2923753
教 务 部
2024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