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07 11:36     点击数:

广油教[2022] 7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7-2018 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95 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16〕43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校须按照教师推荐、院(系)初审、专家审核、学校确认四个程序确定 2023年春季选用的境外原版教材。为做好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组织审核合格的境外原版教材(见附件1)可直接选用。

    二、拟选用未经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教师用书仅限于学生用教材及与教材配套的参考书(包含原版进口/影印/翻译/编译),教师需填写及提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 2)、《2022-2023 学年度春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表》(附件 3),经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连同教材样书于 2022 年11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发送电子版(附件 2、附件3)到指定邮箱1065784836@qq.com 。需教务处协助购买教材样书的须提前联系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2923753


     

  

教 务 处

 

2022年 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