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教[2022]38 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7-2018 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95 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16〕43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校须按照教师推荐、院(系)初审、专家审核、学校确认四个程序确定2022年秋季选用的境外原版教材。为做好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组织审核合格的境外原版教材(附件1)可直接选用。
二、拟选用未经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教师用书仅限于学生用教材及与教材配套的参考书(包含原版进口/影印/翻译/编译),教师需填写及提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2)、《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表》(附件3),经二级学 院审核盖章后,连同教材样书于2022年6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发送电子版(附件2、附件3)到指定邮箱1065784836@qq.com。需教务处协助购买教材样书的须提前联系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2923753 ,18718638699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审核合格境外原版教材目录汇总表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审批表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2-2023 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表
教 务 处
2022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