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范专业、高本联培专业所在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类)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基础教育类:12项(师范相关成果可申报)
职业教育类:3项(开展高本联培协同育人相关成果可申报)
二、材料撰写要求
基础教育类:详见附件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申报指南中关于申报书填报及附件材料准备要求。
职业教育类:详见附件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申报指南中关于申报书填报及附件材料准备要求。
三、材料提交
(一)校级遴选
1.基础教育类
有意向申报的学院于9月10日上午11:00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电子版材料:
(1)申请书(PDF盖章、签字版)
(2)成果总结报告
(3)佐证材料(PDF)
提交方式:登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s://zlgcgl.gdupt.edu.cn/”上传。
纸质材料:提交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盖章)、申报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版)到官渡校区综合楼408。
2.职业教育类
有意向申报的学院于下周一(9月8日)上午9:00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电子版材料:
(1)申请书(PDF盖章、签字版)
(2)成果总结报告
(3)佐证材料(PDF)
提交方式:登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s://zlgcgl.gdupt.edu.cn/”上传。
纸质材料:提交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盖章)、申报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版)到官渡校区综合楼408。
(二)省级推荐
获推荐的成果,按照申报指南准备相关材料,待校级遴选结束后另行通知提交。
工作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2923351
附件:
1.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申报指南
2.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申报指南
教务部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