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类)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04 10:33     点击数:

各师范专业、高本联培专业所在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类)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基础教育类:12项(师范相关成果可申报)

职业教育类:3项(开展高本联培协同育人相关成果可申报)

二、材料撰写要求

基础教育类:详见附件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申报指南中关于申报书填报及附件材料准备要求。

职业教育类:详见附件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申报指南中关于申报书填报及附件材料准备要求。

三、材料提交

(一)校级遴选

1.基础教育类

有意向申报的学院于9月10日上午11:00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电子版材料:

1)申请书(PDF盖章、签字版)

2)成果总结报告

3)佐证材料(PDF)

提交方式:登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s://zlgcgl.gdupt.edu.cn/”上传。

纸质材料:提交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盖章)、申报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版)到官渡校区综合楼408。

2.职业教育类

有意向申报的学院于下周一(9月8日)上午9:00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电子版材料:

1)申请书(PDF盖章、签字版)

2)成果总结报告

3)佐证材料(PDF)

提交方式:登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s://zlgcgl.gdupt.edu.cn/”上传。

纸质材料:提交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盖章)、申报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版)到官渡校区综合楼408。

(二)省级推荐

获推荐的成果,按照申报指南准备相关材料,待校级遴选结束后另行通知提交。

工作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2923351

 

附件:

1.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申报指南

2.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申报指南

 

教务部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