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5-07-01 15:52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规范

(一)案例内容

1.案例可根据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框架(附件2):围绕教、学、评、研、育五大教育教学主场景,聚焦典型场景应用描述和微场景示例,以问题为导向,以各类通用、垂直类人工智能平台工具为抓手,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典型案例。

2.案例的平台工具选用必须基于国内的人工智能平台工具,工具选用要根据问题解决需要选择适切的工具和功能,体现出人工智能技术在效率提升、质量优化、个性化育人的价值作用,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高质量案例。

3.案例内容要注重导向性和适用性,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应用人工智能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应符合师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避免出现惰化思维能力、影响独立思考等倾向。要注重法治道德、安全隐私、文明诚信等人工智能伦理和责任落实,坚决反对抄袭、造假、违反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营造文明健康数字环境。

(二)提交规范

1.每个案例需提交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见附件3)、课件及案例视频(模板及要求见附件4)。

2.案例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采用“PPT+录屏+解说”的方式录制,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案例概述(2分钟以内),介绍案例解决的教育教学场景主要问题、采用的技术方式方法。二是过程与方法(6分钟左右),介绍人工智能平台工具选取,应用人工智能解决问题的步骤和方法。三是成效与经验(2分钟以内),介绍应用成效,总结应用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技能或策略。

3.提交格式:案例信息表填写后分别以 PDF、Word 文档格式提交,课件以PPT 形式提交,案例视频以MP4格式提交。

二、资格审定

(一)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概念性错误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案例,取消参加资格。

(二)作者应对案例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非原创的部分需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案例作者承担。

(三)参与活动教师应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参加要求

案例征集根据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一个案例填写1位作者,一位作者最多报送1个案例。

四、其他

(一)报送与推荐

1.材料报送。8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案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的Excel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案例信息表Word电子版及PDF版(案例作者签字,学院无需盖章)、课件及案例视频发到联系邮箱。学院文件夹命名要求:学院+人工智能应用案例,教师案例文件夹命名要求:教师姓名+案例名称。

2.校级推荐。9月8-14日前由学校择优向省厅推荐3个案例。

3.省级推荐。10月10日-24日前由省厅管理员完成推荐上报。

4.国家级推荐。11月15日前完成案例推荐。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秋丽;联系电话:0668-2923351;联系邮箱:linqiuli0624@gdupt.edu.cn


附件(打包下载):

1.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2.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框架

3.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

4.案例视频与课件制作要求

5.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推荐汇总表

6.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教务部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