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教〔2024〕84号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下称质量工程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下称教改项目)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下称高职教改)校内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及要求
1.2021年立项建设的省级质量工程、教改项目、省高职教改项目,2020年立项但在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1);
2.2021年立项建设的项目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本年度验收的,须由个人书面提出延期原因(附件6),经单位同意后报教务部,原因不充分不予受理。已经有过延期行为的项目不能再次申请延期;
3.2022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省级验收。
二、验收方式
所有类型项目采取网评形式评审,请严格审查,确保不违反有关法律及保密规定。
三、材料填写及提交要求
(一)材料填写
1.参加验收的省质量工程、教改项目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2.参加验收的省高职教改项目填写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
2.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任务书或申请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分别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省质量工程、教改项目填写,见附件4)、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省高职教改填写,见附件5)。
其中,登记表中“既定建设举措”,是指项目在申报成为省级项目时在建设任务书(申请书)中所列的建设内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统一到教务部教学研究科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并扫描附在电子版验收登记表中(文字需清晰可见)。
3. 项目建设成果佐证材料(含封面,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顺序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电子版应形成一份PDF文档,内存不大于15M)。佐证材料宜精不宜多,请尽量收集整理主要代表性成果。
成果佐证材料为成果建设过程中所取得相关的佐证、实证材料,形式可多样化,如研究报告、论文、专利、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网站、教材、实践活动、获奖情况等,要求成果本身有明显价值或者项目团队能够说明其价值,得到学校质量工程管理部门和结题专家的认可,在“建设成果价值自评”的部分能够充分地进行说明。如出现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4. 如项目有建设展示网站,评审期间务必开放建设展示网站并保障网站网络畅通。
(二)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以上材料于12月16日23:59前登录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s://zlgcgl.gdupt.edu.cn/(使用手册见附件7),填报并上传验收登记表、申请书或任务书、佐证材料等相关材料。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于12月17日16:00前登录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手册见附件7)并审核各项目材料。逾期系统将关闭。
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17日17:00前将可编辑版本和PDF盖章扫描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inqiuli0624@gdupt.edu.cn。
2.纸质材料
待专家评审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再提交验收材料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408)。具体提交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通过校内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再登录省厅的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上传相关材料。
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及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省教育厅及学校将给予立项限制,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确保验收材料的真实性、针对性和完整性。
联系人: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408),林秋丽、李志娇,2923351
附件(打包下载):
1.需结题验收的项目一览表
2.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3.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验收汇总表
4.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5.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6.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
7.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手册
教务部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