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教〔2023〕39号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深入开展,确保各建设项目按时完成既定任务,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和校级在线开放课程项目开展2023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的是2020年度及之前立项的项目,校级在线开放课程验收的是2021年度立项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对于2020年立项建设期满而未能参与本次验收的质量工程项目,应提交延期申请表(附件2)说明延期原因(需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已经申请过延期的项目今年如不按时结题则做撤项处理,同时需提交撤项书面说明(项目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2020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同年度立项为省级的,不参加本次验收(待省厅验收通知下来后直接参加省厅的验收)。
二、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
结题形式:所有项目采取网上评议形式结题。
1. 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在线开放课程验收要求见附件6),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新编教材项目填写,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Word格式)或校级在线开放课程验收登记表(在线开放课程项目填写,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Word格式)。验收登记表中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由项目负责人登录自己的财务系统下载收支明细,并附于验收登记表中。
文件命名规则: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
2. 电子版项目建设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需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内存不大于15M,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封面、目录(不收纸质版)。
文件命名规则:项目负责人-佐证材料
成果佐证材料为成果建设过程中所取得相关的佐证、实证材料,形式可多样化,如研究报告、论文、专利、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网站、教材、实践活动、获奖情况等等,要求成果本身有明显价值或者项目团队能够说明其价值,得到学校质量工程管理部门的认可。成果佐证材料应与申报时的预期成果严格匹配,如出现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教材类项目的佐证材料中加附教材电子版样书;课程类项目评审期间务必开放建设展示网站并保障网站网络畅通。
3. 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材料交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填写验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Excel格式),于7月11日下午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所有验收材料报送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408),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1083217267@qq.com(不接收以个人形式提交的材料)。邮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验收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实施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对不按期提交材料、未达到建设要求或撤项的项目,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做出限期整改、停止资助或限制立项等处理。
联系人: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408),李志娇,2923351 ,1083217267@qq.com。
本文除正文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部主页中查阅、下载。
附件(打包下载):
1. 2023年度需结题验收的校级质量工程、在线开放课程项目一览表
2.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
3.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校级在线开放课程验收登记表
5.验收项目汇总表
6.校级在线开放课程验收要求
教 务 部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