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3 16:03     点击数:

 广油教〔2023〕26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9 号)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级项目必须具有校级教改或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立项基础。有立项基础的申报项目名称、主要研究内容应与立项基础项目(校级或教指委教改项目)基本一致;无立项基础的,本次申报获推荐的项目可同时立项为校级项目

(二)对同一单位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与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或已获同一级别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和超额申报的项目等,不予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前三名(含项目负责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已获得以往年度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为开展高职本科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相关专业教师或负责相关课程的教师,或相关学院及学校相关教学管理部门人员。

二、申报类型及数量

根据省厅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依据 2023 年本科高职协同联合培养试点项目合作专业的个数来确定(专业不重复计算),我校共9个推荐名额如某一项目类型无申报,该类型的推荐名额做灵活调整,项目类型和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1.青年教师专项项目1项

青年教师指1988年7月14日(含)以后出生且讲师(含)以下专任教师。申请人须由学校教改项目负责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2.一线教学管理人员专项项目1项

一线教学管理人员包括两类:教学秘书和教务部、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实训中心等部门一线工作人员。须在一线教学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不受理教务部长、学生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主任、实训中心主任等部门正职和二级学院(部)正职、副职的申报。

3.普通教师专项项目5项

普通教师指没有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教师,青年教师和一线教学管理人员除外。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没有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可以算是普通教师。

4. 课程思政教师专项项目1项

 课程思政教师指开展课程思政改革,或取得课程思政改革突出成果的普通教师。

5. 兼职教师专项项目1项

兼职教师项目申请人应为学校2022-2023学年独立承担并系统、完整讲授一门实践教学课程(不含顶岗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含实践课程、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任务,目前在聘任期内。

以上所有申请人须由学校教改项目负责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证明材料的或与事实不符的,省厅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1);

2. 2023年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3.申报青年教师专项的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PDF电子版扫描件

4.申报兼职教师项目需提供教师聘书或相关聘用证明电子版);

5.项目佐证材料PDF电子版(含封面、目录,内存不大于10M);有立项基础的项目还需提供盖章版立项文件

项目申报材料必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教务部,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书以“2023年高职教改项目申报材料+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各二级学院2023年 6月5日下午15点前将统一以上1-5项电子版打包发送邮箱jwcguangdong@163.com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学科综合楼408,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代静、李志娇,联系电话:0668-2923351

 

附件(打包下载):

1. 2023年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

2. 2023年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3.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4.教指委名单

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9号)

                  

                                                                     

2023年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