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04-17 09:1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处室: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通知》转发给各单位,请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转达并开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限制

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本次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限报1项。

二、建设范围

详见通知要求(见附件)。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建设内容及征集要求详见通知(见附件)。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的团队及个人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1日9:00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提交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408),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wcguangdong@163.com。推荐材料不接收个人形式的申报;逾期未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包括:

1.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具体内容见附件)

2.学院推荐表(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具体内容见附件)

工作联系人:教务部教学研究科,代静: 2923351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通知》及附件


教务部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