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校内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07 15:09     点击数:

广油202650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高校双千计划促就业微专业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粤教毕函 20256号)要求,《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广油校办〔2024〕23号)。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对接新质生产力和广东省“双十”产业集群人才需求,推进新工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学校启动校内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承担本科生培养任务的学院,鼓励申报学科交叉、产教融合、对接区域产业需求的微专业。

二、申报条件

微专业设置不局限于现有本科专业名称,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学校办学与人才培养定位,以学生为中心,对接学生多元发展需求。

(二)明晰专业建设思路、目标与任务,紧跟学科前沿,发挥综合学科优势,对接国家及广东省“双十”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学科交叉融合。

(三)微专业原则上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一流本科专业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围绕特定学术领域、产业方向或核心素养搭建核心课程组。

(四)具备师资、场地、图书、设备等办学资源,建立招生、教学、质量管控与持续改进配套制度,落实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五)微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教学学术功底扎实,拥有教学管理经验,承担至少1门微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结构优良,协作创新,投身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六)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规范,培养目标定位准确,课程体系有效支撑培养目标,契合学科与产业发展要求。

三、微专业建设要求

紧扣企业用人需求趋势,面向急需紧缺领域布局微专业建设,着力提升大学生就业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面向本校本科生,学生自愿选学,原则上单独编班,开班最低人数由开设学院确定,每年9月组织申报。

微专业学制1年以内(3—12个月),每个微专业开设5门课程左右,总学分8-18学分,每学分16学时,开课时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鼓励跨学院、学科、专业组建团队,联合科研机构、政府、企业协同育人,依托行业领域搭建能力导向的课程体系。

四、材料提交方式与时间

开设微学院申报材料的具体内容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

(一)电子版材料

整套微专业申请材料(见附件)须经学院审核把关后,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可编辑版电子材料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jwcguangdong@163.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XX学院微专业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

签字盖章版XX微专业申请书(一式两份)和收费审批表(一式一份)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前提交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408室)。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开展微专业申报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切实保障微专业具备可行性与前瞻性。

六、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赵超    联系电话:2923351

 

附件:微专业申报材料模板(有需要的找联系人领取材料)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