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各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14 08:39     点击数:

广油202628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过程管理,凝练和培育教学成果,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广油20241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各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和要求

检查范围包括各级质量工程项目教改项目、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检查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未在名单中的不参与本次检查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立项时的建设规划和预期成果写项目阶段性检查表(附件3各项目的检查以申报书(或论证书)为主要依据,所涉及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做到言简意赅。

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对项目开展检查,填写检查情况;如有必要学院可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材料提交时间和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于427日前将阶段性检查表和佐证材料(含目录的一份PDF文件,不大于10M)提交至所在单位,项目所在单位于429日前完成各类项目的检查,并填写检查意见、盖章

43015:00前项目所在单位将阶段性检查表、佐证材料、阶段性检查项目汇总表(Excel)打包发送至邮箱:391660baby@gdupt.edu.cn。纸质版阶段性检查表、检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408备案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所在单位要认真组织和完成本单位立项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工作对于进展缓慢、建设滞后的项目要加强监督项目所在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建设条件和支持,并加强项目过程性管理,督促落实。 

(二)如被检查的项目同时获批为同一类别不同级别的项目(如:既是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又是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可只填写一份阶段性检查表,并在表中勾选出获批的全部级别。

联系人:赵超2923351

 

附件:

1.需参加阶段性检查的各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2.阶段性检查项目汇总表

3.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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