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教〔2026〕1号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度校级智慧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广油教〔2025〕5号)要求,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校级智慧课程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项目为2024年度立项的校级智慧课程(详见附件1)。2024年度立项的智慧课程必须参与本次验收,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结题形式:所有项目采取网上评议形式结题
参加验收的项目要对照智慧课程申报表、《关于公布2024年度校级智慧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见附件2)和承诺书,根据建设情况逐条写校级智慧课程验收登记表(见附件3)。验收登记表中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由项目负责人登录本人的财务系统下载收支明细,并附于验收登记表中。
(二)需完成的建设任务
知识图谱课程建设期间需完成的任务:
(1)建设完整的知识图谱,包含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能力图谱、问题图谱、知识图谱和教学资源图谱六个维度;
(2)建设的课程知识图谱可以直观地将知识图谱建设的成果进行呈现,其中每个知识点包含知识点画像、知识点简介、知识点结构。提供学生知识点学习画像和学习路径,帮助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
(3)知识图谱课程或课程群应于2025年9月之前应用于本校课程,并形成应用案例1—2个,附上网站等佐证材料。
人工智能+课程建设期间需完成的任务:
(1)建设完整的课程图谱以及数字化教学内容(其内容应包括数字化课程和知识图谱课程的内容);
(2)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给出实践的案例与教学工具(包括智能答疑、AI助教、AI助学、AI助管等);
(3)一份有代表性的教案及课堂教学设计;
(4)一节完整的课堂实录(学校智慧课室可自动录制)。
(三)项目建设成果佐证材料
需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内存不大于15M,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封面、目录。课堂实录直接提供无密码的链接。成果佐证材料应与申报时的预期成果严格匹配,如出现佐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验收期间务必开放建设展示网站并保障网站网络畅通。
三、提交时间
(一)电子版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以上材料于1月22日23:59前登录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s://zlgcgl.gdupt.edu.cn/(使用手册见附件4),填报并上传盖章版验收登记表和佐证材料等相关材料。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于1月23日15:00前登录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手册见附件4)并审核各项目材料,逾期系统将关闭,并将可编辑版本和盖章扫描版的验收汇总表(见附件5)发送至邮箱:linqiuli0624@gdupt.edu.cn。
(二)纸质材料
1.验收登记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
2.验收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于2月27日16:00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将所有验收材料报送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408)。
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对不按期提交材料、未达到建设要求或撤项的项目,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广油教〔2024〕1号)第七条规定:近三年内所主持的项目验收结果为“不通过”以及撤项项目;近两年内所主持的项目验收结果为“暂缓通过”以及延期项目的,教务部将不予受理项目申请。
联系人:教学研究科(综合楼408),林秋丽,2923351。
附件:
1.需参加验收的智慧课程一览表
2.关于公布2024年度校级智慧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智慧课程验收登记表
4.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手册
5.2024年度校级智慧课程验收汇总表
教 务 部
2026年1月4日